学习民法关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何现实意义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百度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29 13:48:33
学习民法关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何现实意义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是不同的.自然人自出生时就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但自然人并非自出生时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受年龄、身体条件、精神状态等所限,许多人不具有正确识别事务或判断事物的能力,如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就没有独立的意思能力,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性质或后果不能有清晰的认识,他们的独立活动容易产生不利于自身利益或不利于他人的结果.一个人只有在能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正确判断和自由选择的情况下,才能正确地实施民事行为,对其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也才是公平合理的.因此,法律设置了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规定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行为是无效的,不发生法律后果,同时也设定了判断自然人是否具有民事权利的标准,这样既保障了公民的个人利益,又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只有在认识到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区别后,才懂得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自己之间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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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关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何现实意义
简述法人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以及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我国民法上对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民法的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 )平等.A.权利 B.义务 C.法律地位 D.民事行为能力
什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实体和组织?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怎么划分的
如何理解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类型自然人行为能力除了民事行为能力外,是否还有别的行为能力?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